廊坊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決定對2021年11月30日發布的《廊坊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調整主城區貨運車輛限行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原《通告》)內容作出如下調整:
一、將原《通告》第一條調整為:市區北鳳道―東安路―益民道―和平路―南龍道―西昌路(不含以上道路)以內合圍區域為核心限行區,除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外,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全天限制在核心限行區內通行。
二、將原《通告》第二條調整為:上述核心限行區以外與市區北環道―東環路(創業路)―南環道―西環路(不含以上道路)以內合圍的環形區域為外圍限行區,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可全天在外圍限行區內通行,其它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每日23時至次日6時允許在外圍限行區內通行,其它時段限制在外圍限行區內通行。
其它事項仍按照原《通告》要求執行。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0日起施行。
附原《通告》:廊坊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調整主城區貨運車輛限行措施的通告
一、市區北鳳道、東安路、益民道、和平路、南龍道、西昌路(不含以上道路)以內合圍區域為核心限行區,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全天限制在上述區域內通行。
二、上述核心限行區以外與市區北環道、東環路(創業路)、南環道、西環路(不含以上道路)以內合圍的環形區域為外圍限行區,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每天0時至6時允許在上述區域內通行,其它時段限制在上述區域內通行。
三、為保證鐵路運行安全,核心限行區和外圍限行區內的上跨鐵路橋限制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及專項作業車通行。
四、危險貨物運輸車和工程運輸車(包括中型、重型的運輸建筑渣土及砂石、混凝土等建筑工程材料的自卸貨車、特殊結構貨車和罐式貨車)全天限制在核心限行區和外圍限行區內通行。
五、在限制通行的道路和時段,上述限行類別車輛確需通行的,須依法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且取得通行許可后,按照規定時間、路線通行,并遵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其他管理規定。
六、軍隊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
七、對違反本通告規定,在限行道路或時段通行的貨運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八、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廊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移動源管控措施執行。
九、本通告自2021年12月8日起施行。2020年7月30日發布的《廊坊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主城區設立高排放機動車限行區的通告》同時廢止。
掃一掃分享給朋友
專汽網[www.21399b.com]版權及免責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專汽網” 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專汽網,未經本網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專汽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 “來源:XXX(非專汽網)” 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版權歸屬原作者,如涉及到侵權,請聯系刪除。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3、同時為給讀者帶來更豐富的資源信息,專汽網從即日起誠征好稿,投稿郵箱:yilian@17350.com,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